
2019/2020 学年差旅费报销证明
从本学年起,向学校行政部门申请报销差旅费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学校交通费用的证明。证明最迟必须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之前提交给学校行政部门。
以下证明均被认可:
- 耶拿公共交通系统的单程票/日票/周票/月票/四程票(提交时必须贴有贴纸)
- 耶拿公共交通系统的订票卡(需提交耶拿公共交通公司的证明信、订票卡的复印件或有订票记录的账单或类似文件)
- 提交行车日志(上学途中的行程必须清晰可辨)
在授权期限内,只能报销最便宜的耶拿公共交通费用。您将在通知中了解到更多详细信息。